律师说法:旅游消费如何维权 |
查看:0 发稿日期:2023/12/25 10:58:13 |
“出国未成行6万多旅费只退5千!”,这是山东临沂秦女士的遭遇。每逢假期,不少市民有出游计划,旅游市场也会空前繁荣。但是,旅游途中消费纠纷频发,致使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受损害,也颇让人烦恼和头疼。
近日,西安广播电视台《法治进行时》之“话说司法行政”邀请陕西迪德律师事务所谢晨律师,就旅游消费中权益遭受侵害,如何维权进行支招。
谢晨律师先就山东临沂秦女士的遭遇进行了分析,依据《旅游法》第五十七条规定,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,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,同时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,反之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,赔偿秦女士的损失。谢晨律师提醒大家,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旅游合同内容,再决定是否签约。
同时,谢晨律师还对“秒杀团”、“天价”娃娃鱼等事件作了分析。“秒杀团”是一种网络线上的旅游交易方式,即通过网络平台签订旅游合同。谢晨律师提醒大家在使用线上电商预订旅游线路产品时,切忌不问清楚就支付预付款。签订合同前,要看清相关责任是否约定明确,特别要关注违约责任、旅程详细安排、押金退还条件等内容。针对“天价”娃娃鱼事件,谢晨律师建议消费者第一时间要向物价局及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。消费者也尽量要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场所消费,以免被黑店宰客。在点菜及用餐过程中也要留心,提防不良商家将菜品价格、重量等重要信息以含糊方式标注,或用小字体附加标注。对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“特价菜”要小心有猫腻。此外,结账时一定要索要并保存好发票、收据及消费清单,发生消费纠纷可以此向有关部门投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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